單位、時段與資料範圍先一致
股票成交量通常以股數表示,期貨則以口數表示。每一筆完成交易同時有買方和賣方,因此總成交量不是買方人數大於賣方的證明。未平倉量又不同,衡量的是尚未沖銷的合約,而不是當天周轉的數量。
比較基準必須相容。完整交易日應與相同時段涵蓋的已結束交易日比較。半日、假期與期貨換月,可能扭曲表面活躍度。有些資料是跨市場彙總,有些只涵蓋單一場所,另有資料只是報價變動次數,不能把不同欄位直接視為同一種成交量。
虛構案例:放量突破仍可能失敗
假設股票突破 40 美元壓力區,收在 41.00。當天成交 180 萬股,前 20 個已完成交易日平均為 120 萬股,量比為 1.80 ÷ 1.20 = 1.5,也就是高於基準 50%。這只表示向上收盤同時交易較活躍。若隔日收在 39.50,價格已返回壓力下方,之前放量並沒有保證延續。把第一天直接稱為已證實的機構吸籌,超出了現有資料能支援的範圍。
量比1.5也可寫成當日量為基準的150%,這與「增加150%」不同;相對增加幅度是(1.80 − 1.20) / 1.20 = 50%。分子與分母都以百萬股計量,單位才會抵銷。前20日基準不包含被檢查的當日,避免將觀察值同時放入自己的比較基準。
活躍交易也會發生在轉折
高周轉可出現在持續趨勢、被迫平倉、指數調整或急遽反轉。低周轉也不會自動使上漲失效。平均值容易受到少數特殊交易日影響,中位數可能提供不同參考;無論採哪個基準,都應保留期間和計算方法。
每筆交易雙方金額相對應,總量不能直接告訴你整個市場有多少淨資金進入。若要解讀特定基金申購贖回、投資人部位或主動買賣,還需要對應的其他資料。不能把總成交量欄位當成已具備這些分類資訊。
週成交量應與相同涵蓋方式的完整週資料比較,不能直接對照每日平均量就說異常放大。若改用中位數、改變回看期間或排除特殊交易日,應在觀察後續價格之前決定並保留紀錄。
檢查活躍之後價格留下甚麼結果
在可用的已收盤日線、週線或月線圖上,先記下被測試的邊界與後續收盤。若另有相容成交量,補上單位、來源場所、時段範圍與基準日期,再看活躍交易之後價格是否守住移動。本文不表示 Student Wyckoff Pro 包含所有成交量來源或專用分析工具,應依實際可取得的資料作判斷。
第一手資料
資料說明機制與限制;範例數字由編輯團隊設計,並非真實行情。
下一個實作步驟
先看已收盤價格結果,再對照相容的成交量資料。
開啟第一張圖表的操作說明 ↗